王莽鉴于西汉末年政治、社会、经济混乱,即位后遂实行一系列变法,其政治措施,大多是托古空想,不合时宜。至于社会改革,多能针对时弊。经济方面,则二者兼备,如五均六筦,颇能配合时宜;但其货币改革,难免脱离现实。
一、政治变革
王莽受儒家崇古思想影响,并以周公为偶像,故政治上以「正名」为目的,欲恢复「唐虞三代」的模样,乃以《周礼》为本,施行变革。
1.改中央及地方官名
王莽于始建国元年,大事变更官名,目的是恢复古代官制。在中央官方面,置大司马司允、大司徒司直、大司空司若,位皆孤卿。又改「大司农」为「羲和」、「大理」改「作士」、「太常」改「秩宗」、「少府」改「共工」、「光禄勋」改「司中」、「太仆」改「太御」、「卫尉」改「太卫」等。地方官制上,改「郡太守」为「大尹」、「都尉」为「太尉」、「县令」为「宰」、「御史」为「执法」。又于天凤元年,置卒正、连率、州牧、部监等官。边郡则置「竟尉」,乡之三老及亭长则仍保留。这些变革以周官为准,存有浓厚的复古意味,官名虽改,工作却不变,徒生由简变繁之弊。
2.秩禄制与重划行政区
始建国元年,王莽以《王制》及《周官》为据,改秩禄之号,更定官位为公、卿、大夫及士。最低级的庶士为百石,最高级的卿则为中二千石。他又将官吏的「选任制」改为「世袭制」。王莽于秩禄制上只求复古,并没革新。此外,又以武帝以来之13州不合经籍,遂依《尧典》改为12州。同年又大肆更易宫殿之名及地名,如「长乐宫」改「常乐室」、「前殿」改「王路堂」;地名方面,改「长安」为「常安」,改「洛阳」为「雒邑」等。又把汉时的州、郡、县三级制,改为州、部、郡、县四级。始建国四年又分天下为九州岛,九州岛内有2203县。并依畿服之说,以京畿为中心,自近至远把四夷分为「六服」,目的是令天下回复昔日的「万国」。总之,王莽的措施不但无实际必要,而且违反中央集权的潮流。
3.重行封建兴削去王号
相传周代有诸侯1800,王莽遂依此重行封建,并从中笼络人心。他封其子王临为太子,王安为「新嘉辟」,孺子婴为「安定公」。又按哀章的《金柜图》及《金策书》封辅臣11人为公,并封古圣贤之后,如封姚恂为初睦侯。王莽之分封,以《尚书》及《诗经》为据,故复古之念高于革新之图,总计共封796个爵位。这种分封予民无益,徒生滋扰。此外,又怀「天无二日,民无二王」的观念,认为四夷君长称王有违于经典、缪于一统,遂削其王号,改「玺」为「章」,如「匈奴单于」改「降奴服于」,「高句丽」改「下句丽」。实属不必要之举,更引起四夷君长之不满。总而言之,王莽的政治改革,充满复古及巩固治权之意,却无改善民生之图。削四夷之王号,原欲与外族重新建立上下关系,藉以提高皇权;可惜引来更大的反响。
二、社会变革
王莽的社会改革,乃针对当时的土地及奴婢问题,以托古为理论根据,亦有拯救黎民之意。
1.土地改革
汉初采无为而治,对土地买卖放任,随着社会安定及土地私有制发展,农民受商贾及地主压逼,遂「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」《汉书_食货志》。历武帝至哀帝,变成「岁比不登,天下空虚,百姓饥馑,父子离散,流离道路,以十万数」《汉书_孔光传》。足见改革的需要。
王莽鉴于土地为豪强所占,令政府税收减少,乃颁行「王田制」。王田制蜕变自孟子的井田制,更可追溯至「溥天之下,莫非王土」的观念,王莽更认为此制乃「唐虞之道,三代所遵行也」《汉书_王莽传》。王田制实行于始建国元年至四年,诏曰:「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,奴婢曰私属,皆不得买卖。其男口不盈八,而田过一井者,分余田予九族邻里乡党;故无田,今当受田者,如制度。」此制规定土地不可买卖,个人只有使用权而无拥有权。王莽深明土地私有制是兼并的主因,遂规定不得买卖以杜绝兼并;把土地固定在私人手中永久使用,但名义上却为国家所有,故必须从富豪手中收回田地。最后令人人有田可耕,政府有税可收,减少社会不安。
2.奴婢改革
当时买卖奴婢是一普遍现象,《居延汉简》载:「小奴二人,值三万,大婢一人,值二万。」加上王莽同情奴婢,如其子王获杀害奴婢,他即逼其偿命。但最重要的是因富户蓄奴,令政府损失大量人口及税收。王莽遂颁行「私属制」。规定不许买卖奴婢,只许作富豪的私奴,违者没为官奴;但并无实时取消奴婢这阶级。
王田及私属制是相辅相成的政策,原意是切合时弊,变古以制今;却未能完全解决问题,只是把富豪的土地及人口转到政府手中,藉以增加税收及消除豪强势力,减低贫富悬殊及社会不安。
3.经济变革
(1)五均六筦:王莽在长安、洛阳、临淄、邯郸、宛及成都六个城市设置五均官,其职责为:_平抑物价—于每秀第二个月订定货物平均价格,遇货物滞销,即由政府收购;若通货膨胀,即以平价卖出。_征收利得税:所有工商业,均需登记并按时缴纳纯利十分一,称为「贡」,作为政府向农民贷款的资本。_征收荒地税:凡人民有田不耕,一律增缴税项;无业之民,亦须缴布帛一疋,或征为劳役。_赊贷:凡人民无钱丧葬、祭祀,可向政府免息贷款;凡欲经营商业而资金不足短者,政府亦以低息放贷。称为「五均赊贷」。
至于六筦,即把盐、铁、酒、钱布铜冶、名山大泽、五均赊贷六种公共事业收为国营,由政府统一管理,力矫西汉以来的垄断局面。
(2)货币改革:王莽即位后,将金、银、龟、贝、钱、布定为货币。其中金货一种、银货两种、龟货四种、贝货五种、钱货六种、布货十种,合共「五物六名二十八品」,取代了汉武帝以来的五铢钱。总括来说,王莽的货币政策,好坏参半,五均、六筦实为一针对且拯救时弊的措施,不但可以改善西汉以来的弊政,亦可提高生产。可惜,货币政策过份「泥古」,并且不切实际,不合时宜,终于令新莽政权走上灭亡之路。
王莽变法失败的原因
王莽在思想上,接近现今的社会主义,其作风勤恳,励精图治,颇有名君之风范,可惜其变法过于泥古不化,仅14年便告全盘失败,新朝也随之灭亡。原因有下列各项:
一、过份复古不合时宜
王莽的社会改革,本意是复井田制,但因土地兼并已成定局,何况井田制本为一理想中的制度,未必存在,且只可行于地广人稀的地方;东汉荀悦、南宋马端临等都有批评。王莽醉心古制,不顾一切实行,致令社会经济倒退。政治上的改革更是不必要,他一心复行古制,官名屡改,工作却不变,根本全没意义,其重行封建,更是违反了数百年来中央集权国家的趋势。故过度复古是王莽变法的致命伤。
二、过份自信与重法
王莽出身儒生,重视理想,重法而不重人,所以集中精力于制度的规拟,却忽略实际的施行问题。《汉书_王莽传》载:「莽以为制定,则天下自平,故锐思于地里制礼作乐,讲合六经之说,公卿旦入暮出,议论连年不决……县宰缺者,数年守兼,一切贫贱日甚。」他只埋首于制法,其它政事却一概不问,明显是矫枉过正。亦由于他认为制定则天下自平,遂使法令特别繁琐;因重视制度,故颁布的法令便越多,对一个松弛惯了的农业社会来说,尤其是黄老思想曾经发生作用的时代,更不宜法令太繁,故王莽「制定则天下自平」的想法,实在不明当时的形势。
王莽的过份自信,亦为其失败的一大关键。凡改革事业,必须有其专责的干部,方能有所成就。但王莽称帝后的重要措施,全赖自己与数个宦官而已,即尚书亦不得闻问。《汉书_王莽传》谓:「莽自见前颛权以得汉政,故务自揽众事。有司受成苟免……皆宦者领之。吏民上封事书,宦官左右开发,尚书不得知。」以致「莽常御登火至明,犹不能胜。尚书因是为奸寝事。上书待报者,连年不得去;拘系郡县者,逢赦而后出;卫卒不交代三岁矣。」可见独揽大权所引致的效率低落程度。这样改革自无成功可能。
三、赋税、刑罚严苛
王莽创行许多新税。新朝末年,对人民诛敛更甚。史载:「作货布后六年,匈奴侵寇甚。莽大募天下囚徒人奴,名曰猪突豨勇,一切税吏民,皆三十而取一,又令公卿以下至郡县黄绶吏,皆保养军马,吏尽复以与民(传令百姓代养),民摇手触禁,不得耕桑,繇役烦剧,而枯旱蝗虫相因。」令「关中死人十之六七」。这情况比西汉末年并没改善。其实,王莽于租税政策的失败乃在于名目太多,又取之过急,使人民骤然感到租税的负担加重,遂引致暴乱。
此外,王莽为急于推行王田制与私属制,乃以严刑处罚犯者,致有「坐买卖田宅、奴婢,自诸侯卿大夫至于庶民,抵罪者不可胜数。」而一般处罚方法是把犯者没为官奴,但这又与其解决奴婢的政策相矛盾。
四、缺乏治国策略,纯属书生政治
王莽谦恭下士,获一时好评,但在政治运用上,却显得虚伪与沽名钓誉。也许因他太好名,故常忽略客观的现实环境,如明知古不可复,却醉心《周礼》,定要以周公自居,处处要复古,最终发现此路不通。此外,他的失败也在于缺乏毅力,改制是一艰巨的事,但王莽行新政,一遇挫折便宣布停止,使前功尽废,亦徒增滋扰。加上他执行不善,见害而不见利,失败自是必然。
五、货币改革破坏社会经济
货币是交易媒介和价值的尺度,故须单纯划一,且有健全制度,汉武帝以后,五铢钱已为人民所惯用,但王莽却禁了通行已久的五铢钱,复用古代货币,而且推行政策摇摆不定,种类也太繁多,致百姓不能使用,遂仍旧沿用以往的五铢钱,当王莽下令强制使用「五物六名二十八品」的复杂货币时,社会经济就发生混乱,通货膨胀严重,「王莽末,天下蝗旱,黄金一斤易粟一斛」,终演为政治上的危机。王莽死后,竟然恢复以物易物的「自然经济」,可想象当时货币混乱的情况。
六、社会各阶屑不满,触发暴动
1.引起富豪不满:王莽的王田政策,对豪族甚为不利,因此豪族反对政府甚力。如起兵讨莽的光武帝刘秀,本是富豪地主出身。史载其「性动于稼穑……地皇三年南阳荒饥,诸家宾客多为小盗。光武避吏于新野,因卖谷于苑。」于饥荒时尚能卖谷,可见他不仅是地主,更是一大地主。追随光武起事和其它起兵讨莽的地主也很多。地主在中国的力量极大,如果政治上得不到他们的支持,则政权难以稳定,这是王莽失败的一大原因。
2.引起官吏不满:王莽于摄政时,已令年老的州牧、太守等二千石以上的官员退休,以便注入新进人才,若善于运用此「致仕(退休)制度」,则为善政。王莽登位前,除三公月俸为4至6万外,九卿、州牧、太守等原官阶在二千石以上者,月俸为16000至2万。但王莽即位后,官俸皆改为数千,令官吏生活困难。下级官吏则甚,这令「上自公侯,下至小吏,皆不得俸禄,而私赋敛,货贿上流,狱讼不决。」这固然影响变法的推行,亦使官吏对王莽政权极为反感。
3.引起人民不满:五均、六筦本对人民是不可多得的经济政策,能够平均财富、裁抑豪强、制止兼并,但行之不久,却成扰民之政;因为王莽用以主持六筦的官员,都出身于豪强家,如子伸、张长叔等,故利民之制成为扰民之法,引起不少人民反对。
七、妄启边衅,四夷俱叛
王莽彷周之封建废除王爵,凡汉代所封的四夷君长,一律降号为侯,改玺为章,如匈奴称「降匈服于」,高句丽称「下句丽」,四夷君长大为不满,先后作叛,刺杀汉使。始建国三年(11)匈奴作叛,王莽派12将,率兵30万,分十道讨伐匈奴;高句丽亦因征发问题而作乱;西南夷的句町也因贬号致叛,王莽又出兵讨伐。由于长期用兵,军队长驻于边地,加上管理不善,军队扰民极甚,《汉书.王莽传》载:「是时诸将在边,须大众集,吏士放纵,而内郡愁于征发,民弃城郭,流亡为盗贼……大都督、大奸猾、擅弄兵权者,皆便为奸于外,扰乱州郡,货贿于市,侵渔百姓。」如此,内地、边疆皆成乱局,改革固然无法推行,对社会经济的打击亦大。
八、天灾频仍,民变四起
从天凤四年(17)起,国内连年发生旱、蝗之灾,灾情最严重的是青、徐、荆三州,由于朝廷不能善后,使三州饥民由散漫的游掠变为有组织的叛乱。当时「富者不得自保,贫者无以自存,起为盗贼,依阻山泽,吏不能禽,而覆蔽之,浸淫日广。」当时起事的有青、徐二州的樊崇(在莒起兵),即赤眉兵;又有源于荆州的王匡所率的绿林兵;尚有下江兵、新市兵、平林兵等。
有说王莽改制的主要精神及动机是复古,但其失败的主因也是过度复古而忽略实际。亦有论者因而批评他盲目复古。诚然,王莽的崇古是较为过份,但如配合当时的历史环境一并考虑,则发现其崇古也是无可厚非,皆因当时儒家学说盛行,儒家倡导最力的是「法先王」,故常时一般人心目中皆不免有些复古意识;王莽身为一儒者,所作的托古改制完全合乎儒家的理想,在当时儒家学说充斥的气氛下,也并非甚么创新及惊人之举,故近人评他盲目复古,固然有一定原因,但却不了解当时的环境,因而对古人作出苛刻的批评。